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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后雨连绵不绝(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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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小时候在家里干农活,手被磨出很多茧,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是少年人的手。现在的手不需要干农活,敲键盘还养白养腻了点,看起来却能很清楚地知道这双手的主人已经不再年轻。

我生疏地拨着他的发,意识到自己三十岁的身体已经发育成熟,班默却刚刚开始发育,骨肉轻而薄,我始终怀疑这时候的班默是有些营养不良的。于是在相识的一年里,我经常喊他来家里吃饭。学做饭是为了省钱,也是为了做给陆惟喜。陆惟喜很少吃我做的饭,班默跟我认识短短一年吃的次数都比她多。他十六岁身高突破一米八,这里面有不少我的功劳。

除了给班默吹头发,我还给他量过身高。

刚认识那会,他身高是一米六一,跟陆惟喜差不多高。后来代表着陆惟喜身高的刻痕只往上变动了几厘米就停滞下来,代表着班默的刻痕却一直在上升,以至于后来我都要踩着凳子才能给他量。

班默一米六五的时候,会在我给他量身高时环住我的腰把脸埋在我肩上。班默一米七的时候,会微微弯下腰掰过我的脸跟我接吻。班默一米八五的时候,会直接把我抱起来摁在墙上,熟练地脱掉我的裤子进入我的身体。

我始终记得跟班默上床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雨跟我离开老家时的雨一模一样。

乌云一层盖一层覆盖住整片天空,风一吹雨就下起来。很细,很密,轻飘的,潮湿的雨雾无边无际,山沟失了轮廓,眼前的一切都模糊变形。

窗外的闪电划破夜空,一响暴烈的雷声几乎要把我所有的理智都给震碎。暴雨倾泻而下,我在雨中迷失了方向,什么都看不见。年龄,法律,道德……暴雨像块黑布沉重地将我和班默之间隔着的那面玻璃覆盖,好似这面玻璃并不存在于世间。

翻起情欲的风变弱后,雨并没有停住,只小了些,淅淅沥沥下着。班默的头仍埋在我腿间,下巴被雨淋湿。

在其他事情上,班默或许还可以跟我博弈。因为我是个心软的老好人,稍微聪明点心狠点就能在我身上占到便宜。但在性上,十五岁的男孩永远不可能用引诱我沉沦。因为我曾在前男友身上经历完美的性爱,我俩没有善终,分手时闹得也很僵,但不可否认前男友的身体跟我很合拍。而班默,他还太小,太年轻了。

我深谙如何以伪造的弱势来掌控主导,我在职场的生存之道被用在了十五岁男孩的身上,我用成年人也无法完全把握的性关系来扰乱对方的心智。班默或许察觉到了我需要他,不拒绝的原因是什么我不想去探究,我只想在我脱掉衣服的时候,他能爬到我双腿之间,再给予我一场大雨。这样就够了。

我对不起班默。

可谁让他出现在我家门口呢,还长得那么漂亮。是他引诱我在先,是班默的错。

(三)

十五岁的班默明白自己被三十岁陆漫云夹得后背发汗这件事是很不正常的,他清醒地沉溺于这不正常的性爱,很喜欢陆漫云用被空调吹得冷冰冰的手臂环住他的肩,鼓励又轻蔑地问他是不是想射了。

陆漫云的皮肤在微弱昏黄的光下会愈发显得苍白,有时班默会觉得奇怪,明明有着许久未见过太阳的病人才会拥有的肤色,人却总是风风火火的,好似有着无限的活力。

陆漫云的五官清秀端正,深栗色的长发从耳后披下显得很温柔。她眼睛的颜色是棕的,要比头发深点,高潮的时候聚不起焦,神思恍惚的样子比她清醒时更能挑动班默的情欲。但班默还是更喜欢她用手指卷着发尾思考时的模样,当各种外界事物纷至沓来将他弄得疲惫不堪时,他都很想把脸埋在陆漫云的发间。那里是他的乌托邦。

每次紧咬牙关射出来后,班默都会把脸埋在她头发里,然后被陆漫云推开。她赤着身体下床去厕所洗掉精液,而班默盯着她的背影,意识到是自己的阴茎太小,对她来说可能还算不上一根鸡巴。所以她才会有力气推开他,甚至还能在性爱之后开场简短的电话会议。

后来他逐渐长大,长到性器发育成陆漫云一手握不住的大小,长到陆漫云红着眼可怜兮兮地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射之后,陆漫云就不太跟他做爱了。

班默觉得这里头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陆惟喜开始回家住了。那个讨人厌的占着陆漫云妹妹名头的女生在知道自己家里出现了个同龄人后,开始经常回家。

班默很讨厌陆惟喜。

每次陆惟喜一出现,陆漫云的眼里就没有他了。她甚至把锁换成了指纹锁,没有给班默录入指纹。陆漫云不知道该怎样向他讨回钥匙,用换锁的方式跟他划清界限。

陆惟喜回来,班默就可以消失了。

他本身就是陆漫云用来寄托对陆惟喜心意的存在,从某种方面来说,班默是陆惟喜的替身,陆漫云无处宣泄的爱全都给了班默。只是这爱后来在荷尔蒙的作用之下变质了,十五岁的男孩和三十岁的女人就是干柴,随便碰碰就能擦出烈火。

班默收到宜大的录取通知书时,陆惟喜也收到了。陆漫云只留了在收到通知书后的那一个小时给班默,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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